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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

打日本工

(藍秀朗)打日本工,可分成兩大類:其一,在日本打當地公司的工;其二,打駐港日資公司的工。兩者都是與日本人共事,但實情是兩回事。我曾有過以上兩種經驗,在日本打工令人太疲累,當時很快辭掉工作,寧可返港打駐港日資公司的工。
在日本當地打工,公司會要求與日籍同事看齊,以同一套準則衡量工作表現。辛勤工作這一點自問是辦得到的,受不了的是,一些明明可以簡單完成的工作,也必須依照日本人所定那套僵化而繁複的程序進行,絲毫不容許走捷徑。那樣子長年工作,本來靈活的思想也難免變得僵化,我選擇及早辭職。
打駐港日資公司的工,要求寬容得多,公司不會將日本人慣常的做事手法加諸在香港同事身上。香港的同事們臨近下班時間,會像起跑線上的100公尺跑手般繃緊神經,分別是前者等候下班時間到來,後者等待開跑的槍聲響起,時間一到,飛身彈出。
日籍同事除了有要事外,大多數會留守辦公室並加班至較夜時間,但他們不會批評準時下班的香港同事對公司欠缺歸屬感;這裏是香港,入鄉要隨俗。對我來說,在日本生活是很愉快的事,但犯不着為此在當地打工。留港打日本公司的工,輕鬆得來,待遇不算刻薄,至少一年發兩次花紅,這不是華資公司必有的福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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