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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月28日 星期一

日本留學簽證辦理不成功的四種情況

留學前辛辛苦苦的忙活了一大頓,結果在簽證這一環節上出了差錯,想想都覺得憋屈。一般來說,向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申請入境簽證,辦理不成功時,就會在你的護照最後一頁蓋個黑色印章,內容有:受理中、取下、終止、據否這四種下面為大家詳細說明這四種
情況。
① 受理中:是指簽證手續還在領館辦理,申請人臨時需要使用護照,那麼就向領館申請借出護照,使用完以後再送還給以繼續審核的情況。
② 取下:是指簽證手續在辦理中,突然因為申請人個人原因不能去日本了,那麼就向領館提出撤消申請的情況。該情況對以後申請簽證沒有影響。③ 終止:簽證申請因為某些因素沒能通過的一種情況。該情況對以後簽證申請的影響程度較輕,可以馬上再繼續申請簽證。終止的對策:建議下次申請的時候把日程表、理由書等細節寫的再詳細一些,請專業人員先進行一遍審核,然後再遞交。④ 拒否:簽證申請被駁回的情況,也就是俗稱的“拒簽”。對以後簽證申請的影響程度較為嚴重,同類簽證必須在半年之後才能再次申請。
如果你的短期簽證被拒否了,原則上是半年後申請,但入國由於事情緊急,必須再申請一次的話,可以請你的日方保證人直接打電話到領事館簽證部,向其說明這次赴日的目的和非去不可的理由,並且提出希望能得到馬上再申請簽證的機會。
如果領事館簽證部同意了,此時一定要問出他的分機號碼,再次遞交申請的時候告訴代理點,這套材料申請已獲得了該分機擔當人員的同意。如果領事館簽證部依然不同意,那就只能等半年後再申請,但是成功機率同時也會大打折扣。所以,希望同學們在辦理簽證時或者提交資料時,要認真自信的對待,千萬不能馬虎大意,否則吃虧的可是自己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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