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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月20日 星期一
經濟大國日本 頻現國民餓死悲劇?
日媒16日報導,去年11月中旬,日本警方在大阪市一小區內發現了一名31歲女性遺體,根據司法解剖確認該女性為餓死,且死亡時間距離被發現已過1至2個
月。
其實日本國內類似於餓死、孤獨死這樣的新聞報導十分常見,日本作為世界經濟大國,為何會出現如此多餓死悲劇呢?
對此,致力於解決貧困問題的日本律師戶館圭之進行了解析。
戶館律師指出,無論是誰,都可能因各種各樣的原因陷入貧困,但是貧困並非自己的責任。
根據日本憲法25條第1項之規定:“所有日本國民都享有最低程度的健康文化生活權利。”這就是所謂的生存權。
上述法規就說明了貧困並非國民個人責任,而是國家政策失敗造成的結果。
國民喪失了生存權,責任理所應當由國家承擔。
日本國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就是依照憲法第25條為基準制定的。
最低生活保障應該對所有貧困者一視同仁,生活保障應該是為國民努力拼搏提供的最低經濟基礎,有了這一基礎國民才能為自己的生活努力奮鬥,如果因為國民不努力陷入貧困而拒絕給予最低生活
保障,那麼就等同於“不努力的人即便餓死也無所謂”的說法。
明明存在這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為何還有如此多的人被餓死呢?
對此,戶館律師表示,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受理窗口的刁難,日本國民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需要到受理窗口填寫申請表,而受理窗口往往會以“還很年輕,自己去工作掙錢”
、“讓你的家人撫養你”、“流浪者不屬於保護範圍內”、“沒有居所無法申請”等加以拒絕。
雖然國家設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但是受理窗口卻以各種理由加以推脫,這種擦邊球的行為實屬違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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