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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月26日 星期六

留學生在日打工注意

持有​​留學資格或家屬常住資格的外國人在日本時,必須在入境管理局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證後才可以打工。如果是留學在留資格,得到打工許可後,一星期最多可以打工28小時。語言學校、專科學校和大學等教育機關的長假期間,如暑假之類,留學生一天最多可以打工8小時。雖然可以打工,但在教育機關的長假期間,可以打工的具體範圍還需要確認一下資格外
活動許可書。
即使持有家屬常住資格,一周也最多可以打工28小時。在僱傭這些擁有留學生在留資格或家屬常住資格的外國人時,請事先確認旅游資格外活動許可證或資格外活動許可書,確認其是否有勞動資格和可以勞動的時間長度。
此外,沒有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打工將視為違法勞動,要多加註意。順便說一句,如果是和大學簽約收取報酬做教育·研究的助教,沒有資格外活動許可證也可以。但是,即便是持有留學生在留資格或家屬常住資格並獲得資格外活動許可,也禁止從事遊樂行業。
日本人的配偶,長住居民的配偶,取得長住、定居資格的外國人等同於日本人,在日本的就業不受任何限制。不同於持留學或家屬常住資格的外國人,打工的種類、時間、天數等也不受任何限制,更不需要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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