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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

日本工作假期

日本工作假期計劃將在 1 月及 5 月分兩期接受申請,每次發出 125 個簽證,申請人年齡須介乎 18 至 30 歲,並最少有 2.2 萬港元及無犯罪紀錄,最多可逗留 1 年。獲批准者在 1 年有效期內除工作外,也可修讀短期課程,但逗留條件限制不能在風月場所工作,否則除可能被強制遣返外,亦可能不再獲得入境許可。

日本駐港領事館總務部長高田真理昨表示,日本經濟環境不理想,當地大學畢業生也難投身職場,故不能保證本港青年一定找到工作。至於熱門的語言教師等職業,她指本港青年的普通話和英文程度,未必優於台灣、內地和歐美的同背景人士,但若有日文基礎,將有助求職。

簽證的第一期申請為 1 月,日本領事館會以申請者的出生月份,再分 4 個申請時段申請,。申請者需在指定日期報名,並可能需要接受面試,如沒合理理由而缺席,將視作放棄論。第一期結果在 2 月公布,第二期申請為 5 月。


2012年日港工作假期簽證申請已經結束,多謝各位踴躍申請。而2013年之申請綱要於今年12月發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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